因保管不慎,将位于抚远市东岗区五委一处平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(产权人:朱士成,身份证号:23083319510222001X,产权证号:2009000487,建筑面积:25.30平方米),现原证声明作废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期满后予以登记。
因保管不慎,将位于抚远市石油公司综合楼4单元4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(产权人:田瑀,身份证号:230833199203110029,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抚国用2005-56-42号,使用权面积:22.90平方米),现原证声明作废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期满后予以登记。
因保管不慎,将位于抚远市二委八号住宅楼3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丢失(产权人:滕中林,身份证号:23083319590807009X,产权证号2010000014,建筑面积:90.00平方米),现原证声明作废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期满后予以登记。
因保管不慎,将位于抚远市海清乡海清村一处平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(产权人:隋清春,身份证号:230833196211120135产权证号:0138,建筑面积:42.00平方米),现原证声明作废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期满后予以登记。
因保管不慎,将位于抚远市东岗区五委一处平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(产权人:滕培宽,身份证号:230833451223001,产权证号:2009000488,建筑面积:58.03平方米),现原证声明作废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期满后予以登记。
因保管不慎,将位于抚远市一委大成家园B#综合楼8单元6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(产权人:岳鹏,身份证号:230833197303180017,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抚国用2006-081-099号,使用权面积:58.64平方米),现原证声明作废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期满后予以登记。
抚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7年12月26日